广告

幽梦影·第34则

清 · 张潮 · 文

原文

窗内人于窗纸上作字,吾于窗外观之,极佳。

注释

江含征曰:若索债人于窗外纸上画,吾且望之却走矣。

作者简介

清代文学家,字山来,号心斋,安徽歙县人。编刻丛书多种,所著《幽梦影》为清言小品代表,语简意远,涉及人生、自然、文艺诸多方面。

相关诗词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