幽梦影·第34则 清 · 张潮 · 文 原文窗内人于窗纸上作字,吾于窗外观之,极佳。 注释江含征曰:若索债人于窗外纸上画,吾且望之却走矣。 作者简介清代文学家,字山来,号心斋,安徽歙县人。编刻丛书多种,所著《幽梦影》为清言小品代表,语简意远,涉及人生、自然、文艺诸多方面。 相关诗词推荐《幽梦影·第1则》——张潮(清) 《幽梦影·第2则》——张潮(清) 《幽梦影·第3则》——张潮(清) 《幽梦影·第4则》——张潮(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