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告

幽梦影·第140则

清 · 张潮 · 文

原文

许氏《说文》分部,有止有其部,而无所属之字者,下必注云:“凡某之属,皆从某。”赘句殊觉可笑,何不省此一句乎?

注释

谭公子日:此独民县到任告示耳。 王司直日:此亦古史之遗。

作者简介

清代文学家,字山来,号心斋,安徽歙县人。编刻丛书多种,所著《幽梦影》为清言小品代表,语简意远,涉及人生、自然、文艺诸多方面。

相关诗词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