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幽梦影·第127则

清 · 张潮 · 文

原文

酒可以当茶,茶不可以当酒;诗可以当文,文不可以当诗;曲可以当词,词不可以当曲;月可以当灯,灯不可以当月;笔可以当口,口不可以当笔;婢可以当奴,奴不可以当婢。

注释

江含征曰:婢当奴,则太亲,吾恐“忽闻河东狮子吼”耳! 周星远曰:奴亦有可以当婢处,但未免稍逊耳。 又曰:近时士大夫往往耽此癖。吾辈驰骛之流,盗此虚名,亦欲效颦相尚;滔滔者天下皆是也,心斋岂未识其故乎? 张竹坡曰:婢可以当奴者,有奴之所有者也;奴不可以当婢者,有婢之所同有,无婢之所独有者也。 弟木山曰:兄于饮食之顷,恐月不可以当灯。 余湘客曰:以奴当婢,小姐权时落后也。 宗子发曰:惟帝王家不妨以奴当婢,盖以有阉割法也。每见人家奴子出入主母卧房,亦殊可虑。

作者简介

清代文学家,字山来,号心斋,安徽歙县人。编刻丛书多种,所著《幽梦影》为清言小品代表,语简意远,涉及人生、自然、文艺诸多方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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